招标-大冶市灵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省 大冶市灵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XFDY2012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灵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发[2012]98号文、大冶市财政局冶财采计[2012]A5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灵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土建、安装等(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建设地点:大冶市灵乡镇
投资金额:约 1300 万元
计划工期: 440 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营 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 必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中标公示期间由交监局对中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大冶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3.5报名时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 月 12 日至 2012 年9月1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 : 30时,下午14 : 30时至17 : 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日除外)报名,逾期不受理。
4.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项目该拟派的项目经理)②营 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⑤资质证书⑥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身份 证。以上资料必须是有效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收取复印费,售后不退。
4.4凡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接受《诚实守信承诺书》相关条款处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12年10月 9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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