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电厂1、2号机组脱硫系统增容及取消旁路改造工程建筑安装招标
招 标 方 式 : 工 程 招 标
标 讯 类 别 : 国 内 招 标
资 金 来 源 : 其 它
1 、 受 广 东 省 金 湾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和 广 东 省 粤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发 电 厂 委 托 , 就 珠 海 电 厂 1 、 2 号 机 组 脱 硫 系 统 增 容 改 造 工 程 建 筑 安 装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现 邀 请
有 兴 趣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以 下 简 称 投 标 人 ) 按 照 本 公 告 的 要 求 提 出 报 名 申 请 。
2 、 项 目 概 况 、 招 标 范 围 及 招 标 方 式 :
2 . 1 项 目 概 况 :
广 东 省 粤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发 电 厂 ( 以 下 简 称 珠 海 电 厂 ) 一 期 1 、 2 号 ( 2 × 7 0 0 M W ) 燃 煤 机 组 烟 气 脱 硫 装 置 采 用 石 灰 石 — 石 膏 湿 法 烟 气 脱 硫 、 一 炉 一 塔 脱 硫 装
置 , 在 设 计 燃 煤 含 硫 量 为 0 . 6 3 % ( F G D 入 口 S O 2 浓 度 1 2 9 9 m g / m 3 ) , 校 核 燃 煤 含 硫 量 为 0 . 8 0 % ( F G D 入 口 S O 2 浓 度 1 8 5 0 m g / m 3 ) , 锅 炉 最 大 工 况 ( B M C R ) 、 处 理 1 0 0 % 烟 气
量 条 件 下 , 原 脱 硫 装 置 脱 硫 率 保 证 值 分 别 大 于 9 2 % 和 9 1 % 。 但 随 着 煤 炭 市 场 供 应 的 不 确 定 性 , 实 际 燃 用 的 煤 质 含 硫 量 与 设 计 煤 种 存 在 一 定 的 偏 差 , 实 际 F G D 入 口 S O 2
浓 度 较 高 , 且 随 着 最 新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颁 布 实 施 , 净 烟 气 S O 2 浓 度 已 无 法 满 足 最 新 环 保 排 放 标 准 。 为 适 应 燃 煤 硫 分 提 高 的 现 状 , 以 及 满 足 S O 2 排 放 浓 度 的 环
保 要 求 , 需 要 对 原 有 脱 硫 系 统 进 行 增 容 改 造 。
本 次 改 造 设 计 脱 硫 系 统 入 口 烟 气 量 2 3 9 4 8 2 0 m 3 / h ( 标 态 、 湿 基 、 实 际 O 2 ) , 原 烟 气 S O 2 浓 度 按 2 2 0 0 m g / m 3 ( 标 态 、 干 基 , 6 % O 2 ) 设 计 , 脱 硫 系 统 出 口 ( 烟 囱 入 口 )
S O 2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 B 1 3 2 2 3 - 2 0 1 1 ) 中 规 定 不 大 于 5 0 m g / m 3 ( 标 态 、 干 基 , 6 % O 2 ) ,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 7 . 7 % , 年 等 效 利 用 小 时 数 不
低 于 5 5 0 0 小 时 。 吸 收 塔 原 设 计 总 阻 力 为 9 0 0 P a , 改 造 后 增 加 量 不 得 超 过 8 0 0 P a 。 并 取 消 烟 气 旁 路 , 原 烟 气 旁 路 与 烟 囱 要 有 明 显 的 断 口 。 要 求 脱 硫 系 统 在 运 行 的 各
个 时 间 段 应 可 靠 运 行 , 通 过 改 造 能 确 保 脱 硫 系 统 随 主 机 全 部 运 行 的 条 件 。
本 改 造 项 目 出 资 方 : 广 东 珠 海 金 湾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管 理 方 : 广 东 省 粤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发 电 厂
2 . 2 招 标 范 围 :
本 脱 硫 增 容 工 程 建 设 模 式 为 E P + C 模 式 。 一 期 1 、 2 号 机 组 2 套 脱 硫 装 置 增 容 及 取 消 旁 路 改 造 的 总 体 设 计 ( 含 所 有 土 建 基 础 ) 、 设 备 和 材 料 采 购 供 货 、 土 建 施 工 指 导
、 设 备 安 装 指 导 、 调 试 指 导 、 试 验 及 检 查 、 试 运 行 、 消 缺 、 培 训 和 最 终 交 付 投 产 等 已 在 珠 海 电 厂 1 、 2 号 机 组 脱 硫 系 统 增 容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招 标 完 毕 。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为 珠 海 电 厂 1 、 2 号 机 组 脱 硫 系 统 增 容 改 造 工 程 范 围 内 全 部 土 建 施 工 、 设 备 安 装 及 分 部 调 试 等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厂 房 施 工 、 设 备 基 础 施 工 、 钢 架 基 础 施
工 、 暖 通 、 水 暖 施 工 、 电 梯 、 消 防 、 建 筑 照 明 施 工 ; 钢 结 构 安 装 ; 烟 道 、 梯 子 、 平 台 、 所 有 的 管 道 支 吊 架 、 箱 罐 制 作 、 安 装 ; 保 温 、 油 漆 工 程 、 电 气 工 程 、 热 控
工 程 、 起 吊 设 施 安 装 工 程 、 通 讯 工 程 等 ; 以 及 设 备 及 材 料 的 接 收 、 保 管 、 检 验 、 组 合 、 安 装 、 试 验 、 单 体 设 备 试 运 、 配 合 分 系 统 调 试 及 试 运 行 , 包 括 本 工 程 所 有
接 口 安 装 及 安 装 后 对 原 装 置 的 修 复 工 作 , 工 程 竣 工 后 保 修 、 竣 工 资 料 的 组 卷 、 移 交 ; 配 合 性 能 试 验 的 验 收 工 作 等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项 目 招 标 技 术 文 件 。
2 . 3 招 标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招 标 , 网 下 评 标 , 网 上 与 网 下 投 标 同 时 进 行 , 若 出 现 不 一 致 , 以 递 交 的 书 面 文 件 为 准 。
3 、 合 格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 1 ) 投 标 人 必 须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的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及 境 外 企 业 在 国 内 的 合 法 机 构 , 且 具 有 独 立 订 立 合 同 的 资 格 。
( 2 )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与 城 乡 建 设 部 ( 原 建 设 部 ) 颁 发 的 电 力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壹 级 或 以 上 资 质 。
( 3 )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业 绩 条 件 之 一 :
A . 具 有 独 立 完 成 至 少 1 台 已 投 运 的 国 内 单 机 容 量 6 0 0 M W 及 以 上 的 燃 煤 机 组 含 脱 硫 的 主 体 工 程 建 筑 及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业 绩 ( 截 止 到 2 0 1 2 年 9 月 1 1 日 ) 。 或 者
B . 具 有 独 立 完 成 至 少 1 台 已 投 运 的 国 内 单 机 容 量 6 0 0 M W 及 以 上 的 燃 煤 机 组 脱 硫 系 统 增 容 改 造 工 程 的 建 筑 及 安 装 施 工 业 绩 ( 截 止 到 2 0 1 2 年 9 月 1 1 日 ) 。
( 4 ) 投 标 人 委 派 的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是 国 家 注 册 一 级 建 造 师 , 且 承 担 过 至 少 1 台 已 投 运 的 国 内 单 机 容 量 6 0 0 M W 及 以 上 的 燃 煤 机 组 主 体 工 程 建 筑 及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或 者 承 担 过 至 少 1 台 已 投 运 的 国 内 单 机 容 量 6 0 0 M W 及 以 上 的 燃 煤 机 组 脱 硫 系 统 增 容 改 造 工 程 的 建 筑 及 安 装 施 工 的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 5 ) 必 须 具 有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 6 ) 投 标 人 具 有 完 善 的 三 标 体 系 , 须 同 时 具 有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以 及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
( 7 ) 投 标 人 不 得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与 招 标 人 雇 用 或 曾 经 雇 用 过 的 , 为 本 次 招 标 编 制 技 术 规 范 和 其 他 文 件 或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的 公 司 包 括 其 附 属 机 构 有 关 联 。
( 8 )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 信 誉 ,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或 破 产 状 态 , 且 资 产 未 被 重 组 、 接 管 和 冻 结 。
( 9 ) 近 三 年 来 无 重 大 经 济 行 为 受 到 刑 事 、 行 政 处 罚 及 民 事 起 诉 。
( 1 0 )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形 式 投 标 。
( 1 1 )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4 、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 人 民 币 2 0 0 0 元 / 套 ( 售 后 不 退 ) 。
5 、 投 标 报 名 :
投 标 报 名 及 递 交 投 标 报 名 申 请 文 件 时 间 : 2 0 1 2 年 9 月 1 2 日 至 2 0 1 2 年 9 月 1 8 日 , 每 天 ( 周 末 及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9 : 0 0 至 1 1 : 3 0 , 1 4 : 0 0 至 1 6 : 3 0 ( 北 京 时 间 ) 。
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参与此次投标,请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王 诚
手 机:13681289551
电 话:010-562 28106
传 真:010-562 28106
邮 箱:
13681289551@163.com
地 址:北京海淀区阜石路43号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