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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设取水口做第二消防水源和规范冲突

发布于:2012-09-12 16:16:1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8.6.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 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当采用河流做第二消防水源的时候,市政一路进水,这样子是不是和上面的规范冲突了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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