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IV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2-09-1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省
10 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IV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
本招标项目 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2009】20号、22号、禅发规统投【2012】18号文 批准进行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该工程 IV标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招标人: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IV标段施工
三、 工程规模:
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属城市道路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横三路设计路宽为36米,车速为40公里/小时,弘德北路设计路宽为24米,车速为30公里/小时,禅港路设计路宽为30米,车速为40公里/小时。
本次招标工程为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的第IV标段,主要内容是对施工设计图纸所示K1+170~K1+441.529段内的弘德北路1号桥及道路工程等组织施工建设,包括弘德北路1号桥的主体结构、附属工程、桥台及两侧弘德北路引道提升段道路、挡墙、桥梁东南侧湖四路道路衔接路面、排水,交通标线及相关管线迁移等,具体的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本工程拟建桥梁为现浇混凝土空心板梁桥,最大单跨长度为20米,工程建安费约为人民币1100万元。
四、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1个施工合同段,招标工程范围为 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IV标段 的总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 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七、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及节假日顺延,投标人须做好各种情况下的施工准备及组织方案。
八、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如下:
(1)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09月8月1日起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至少要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不小于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① 当合同内容为包含桥梁工程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时,合同总价应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的桥梁工程必须包括桥梁主体结构工程,桥梁单跨跨度应不小于20米;
②当合同内容为不含桥梁工程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时,该合同总价应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同时还应有1项单跨跨度不小于20米的桥梁工程业绩(必须是包括桥梁主体结构的道路桥梁工程业绩,不包括人行天桥,桥梁工程合同造价不限)。
注:类似工程是指含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其中桥梁的单跨跨度应不小于20米。“城市道路工程”以《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1990的定义为准,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应能清楚反映上述特征要求,否则还应提交由业主签发的证明材料原件。
(4) 投标人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09年~2011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净利润应为盈利(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且投标时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在近三年内(自2009年8月1日起至今)没有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而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处罚期限已过的除外),没有被行政主管单位吊销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并持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范围是指2011年度考评结论为合格或以上,或者是2011年12月1日以后颁发的)。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的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以及路桥专业(或道桥工程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同时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人员担任;并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凡具备上述资格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具体的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4、 报名时间: 2012年 9 月 10 日至2012年 9 月 14 日止 (每天上午自北京时间 9 时 0 0 分至12 时00 分止,下午自 14 时 0 0分至 17 时 0 0 分止,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前派员持有效明文件亲临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王新华 、 曾国松
电 话:010 - 68185698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811083710 、182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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