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9-11 14: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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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 江 ) 义 乌 机 场 国 际 航 站 楼 站 坪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开 标 时 间 : 2 0 1 2 - 1 0 - 1 1
1 . 招 标 条 件
义 乌 机 场 国 际 航 站 楼 工 程 经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浙 发 改 设 计 【 2 0 1 1 】 1 1 6 号 文 核 准 同 意 建 设 , 并 已 列 为 浙 江 省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为 民 航 义 乌 机 场 扩 建 指 挥 部 ,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及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范 围 和 规 模 标 准 规 定 》 , 现 对 义 乌 机 场 国 际 航 站 楼 工 程 站 坪 施 工 采 用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 择 优 选 定 施 工 承 包 单 位 。
2 .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工 程 地 址 : 义 乌 机 场
工 程 规 模 : 新 建 站 坪 道 面 面 积 约 1 3 6 7 3 m 2 、 路 面 面 积 为 4 4 5 1 m 2 、 道 肩 面 积 为 6 5 1 m 2 。
计 划 工 期 : 2 0 1 2 年 1 2 月 2 0 日 - 2 0 1 2 年 4 月 3 0 日
招 标 范 围 : 包 括 老 道 面 拆 除 、 土 石 方 工 程 、 站 坪 道 ( 路 ) 面 工 程 、 站 坪 照 明 工 程 等
标 段 划 分 : 义 乌 机 场 国 际 航 站 楼 站 坪 施 工 划 分 为 一 个 标 段
3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企 业 资 质 条 件 : 建 设 部 颁 发 的 机 场 场 道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壹 级 资 质 ;
3 . 2 企 业 财 务 要 求 : 近 三 年 ( 2 0 0 9 年 ~ 2 0 1 1 年 ) 无 亏 损 ;
3 . 3 企 业 业 绩 要 求 : 近 五 年 ( 2 0 0 7 年 ~ 2 0 1 1 年 ) 承 担 过 机 场 4 D 及 以 上 等 级 水 泥 砼 道 面 2 个 ( 含 ) 以 上 跑 道 工 程 施 工 ;
3 . 4 企 业 信 誉 要 求 : 近 三 年 ( 2 0 0 9 年 ~ 2 0 1 1 年 ) 无 骗 取 中 标 或 严 重 违 约 或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
3 . 5 项 目 经 理 ( 建 造 师 , 下 同 ) 资 格 : 在 本 单 位 注 册 的 国 家 一 级 建 造 师 ( 注 册 专 业 为 民 航 机 场 工 程 ) , 近 五 年 ( 2 0 0 7 年 ~ 2 0 1 1 年 ) 中 担 任 过 机 场 4 D 及 以 上 等 级 水 泥 砼 道 面 跑 道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或 技 术 负 责 人 ;
3 . 6 其 他 要 求 : 拟 派 技 术 负 责 人 具 有 中 级 技 术 职 称 ;
3 . 7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3 . 8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个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 母 公 司 、 全 资 子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公 司 , 以 及 其 他 形 式 有 资 产 关 联 关 系 的 投 标 人 , 都 不 得 在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中 同 时 投 标 。
4 .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4 . 1 报 名 时 间 : 2 0 1 2 年 9 月 1 1 日 至 2 0 1 2 年 9 月 1 7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日 上 午 9 时 至 下 午 1 6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5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5 . 1 请 投 标 人 于 2 0 1 2 年 9 月 1 1 日 至 2 0 1 2 年 9 月 1 7 日 , 每 日 上 午 9 时 至 下 午 1 6 时 携 带 以 下 资 料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逾 期 不 再 出 售 。
( 1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复 印 件 留 存 。
( 2 )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或 其 授 权 委 托 书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委 托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
5 . 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人 民 币 叁 仟 元 , 售 后 不 退 , 投 标 时 退 还 图 纸 。
6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6 . 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 0 1 2 年 1 0 月 1 1 日 下 午 1 3 时 整
6 . 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7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
联 系 人 : 安 静
手 机 : 1 8 6 0 1 2 7 0 1 9 6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业 务 Q Q : 8 3 5 4 5 6 3 4 9
邮 箱 : z g z b t b @ 1 6 3 . c o m ( 业 绩 资 质 发 到 此 邮 箱 )
地 址 : 北 京 海 淀 区 阜 石 路 4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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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