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3-21 11:56:21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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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一个水泥厂监测项目,但是当时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将生产期的矿山区纳入了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年限是2002年~2030年,目前已投产2年多)。但从监测情况来看,生产期矿区的水土保持做得不到位,也确实非常难做。如今验收又是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来验收,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是根本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监测单位应该怎么处理这种问题呢?希望大家给点建设性的意见。(我目前处理的方式是只对建设期的扰动的地方进行监测,生产期的矿区不列入监测范围)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qiuxi
沙发
这样的问题确实很棘手,需要我们圆滑处理。但是首先执法部门一定要树立起它的威信。
2007-03-27 20: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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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bibeidou
板凳
按照实际情况出监测报告,在建设性意见上多下工夫描述一些,也可以把报告先给监督部门审查一下,再说!
2007-03-26 18: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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