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东广场)照明工程附属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THSG-2012-026
1、哈尔滨市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东广场)照明工程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受哈尔滨市路灯工程安装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哈尔滨市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东广场)照明工程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THSG-2012-025)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3、供货地点:哈尔滨市哈西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东广场;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检验、验收等标准和规范;
6、供货范围:照明工程附属I-BUS控制系统及灯光控制系统设备、广播设备;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I-BUS控制系统设备生产资格的厂商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的企业,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其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具备通过3C或CE强制认证;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两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3)2009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申请人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被授权人是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及售后服 务承诺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C或CE认证等(上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10日起至2012年9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30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电汇(不收汇票)方式,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2年9月3日。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逾期到达的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 虹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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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