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浙江舟山跨海大桥岑港、册子岛ETC车道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
2012-09-08
联系人:方 信(经理)13001116691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地区:浙江省
1、招标
本招标项目浙江舟山跨海大桥岑港、册子岛ETC车道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已经浙江省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浙江舟山跨海大桥岑港收费站入口和册
子岛收费站入口出口的ETC车道天线设备和ETC相关的收费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
第三方)、培训、售后等。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企业资质: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系统
集成单位,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2)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近五年内(自2007年01月0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
两个及以上已营运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4)投标人选用的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路侧单元(RSU)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检测
报告,且近三年内(2009年01月01日~2011年12月31日,以供货合同或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在国内高速公路供货业绩不少于300套。具备以上相关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满足本项
目的强制性资格,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
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
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
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07日至2012年09月1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
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7时00分,持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
(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各类《范本》自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9月28日14时00分,投
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考察、标前会议和开标
6.1 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风险自担。
6.2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
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7、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提交贰万元的投标担
保(银行电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 信(经理)
手 机:13001116691
电 话:010-88623128
邮 箱:
cxfc51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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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