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一期30MW项目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8 5938
招标编号: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一期30MW项目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新疆
受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组织对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一期30MW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一期30MW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CSIE12021560
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硕县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预计工程工期:12个月,监理合同执行期视项目进展情况而定。
周期:15个月,比工期多三个月。
招标
本工程监理招标 为国华和硕光伏发电场一期30MW项目,包括光伏发电场(安装总容量为30MWp的240Wp多晶硅电池组件及基础,30个逆变器安装及建筑、30个箱式变压器安装及基础、35kV集电线路2回、110kV升压站1座、综合楼1栋、110kV送出线路,场内道路等)的设计、施工及调试直至最后一组组件试运行通过及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结算、决算的全过程(包括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工程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委托)监理工作等。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 )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 能力。
4)最近(2009年至2011年)3年内应具有类似风电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3个(含3个,需附合同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招标文件 时间: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招标文件 地点:北京市
7、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北京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9月2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
届时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 859 38
传 真:010-681 859 38
邮 箱:
zbgs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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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