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园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园项目一期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园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2.2工程概况: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9495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933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3650平方米,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5682.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厂办一体办公楼、企业总部独栋、展厅及会议中心、配套生活设施等。
2.3建设地点:项目坐落于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七街以东、丙三十七路以南、盛北大街以西、光机路以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范围:长春北湖科技园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和竣工图文件等。
2.6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的全部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1)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联合体方);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联合体方);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9日9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