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桩基施工招标
招标人: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受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S109E(2×200MW)项目桩基施工招标进行国内招标信息公开发布
,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编号:TJFY-GCZB-20120-24
四、招标内容:厂区桩基施工工程,包括并不限于主厂房、汽轮发电机基础、余热锅炉及烟囱、燃气轮机基础、机力通风冷却塔、热网首站、
尖峰锅炉等区域的地基处理施工以及地表清理等相关服 务、配合等。
质量要求:确保桩基施工质量达到优良,不出现Ⅲ、Ⅳ类桩,全面达到电力行业验评优良标准。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
在施工中必须满足其要求。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配合主体工程创鲁班奖。
五、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符合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S109E(2×200MW)项目桩基施工;
2、工程内容/规模: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桩),选自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SG409),型号为PHC-500 AB 100-25,桩套箍
厚度为4mm。预估桩基总量约1300根(主厂房及汽机基座总桩数预估544根;余热锅炉及烟囱、燃机总桩数预估476根;机力通风冷却塔总桩数预
估98根,预估桩长25m,实际桩长根据桩端持力层标高进行调整。热网首站及备用炉部分桩基总量约为182根,平均桩长约为26.55m。)
3、建设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4、项目总投资估算:动态总投资约11.4亿元;
5、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6、工程依据:文号:津发改许可【2011】232号 《关于准予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华电武清燃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的决定》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及以上;
4.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近5年来至少完成3项单项500万元及以上同类桩基施工业绩;
6.拟服 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桩基施工业绩;
7.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
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8.财务状况要求:财务审计状况良好,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
9.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
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2日
九递交时间: 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2日
十、发售时间: 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2日。
开标时间:2012年9月27日上午9:30(暂定)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具体地点待定)
地址:北京市大兴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桩基施工招标
招标人: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受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S109E(2×200MW)项目桩基施工招标进行国内招标信息公开发布
,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编号:TJFY-GCZB-20120-24
四、招标内容:厂区桩基施工工程,包括并不限于主厂房、汽轮发电机基础、余热锅炉及烟囱、燃气轮机基础、机力通风冷却塔、热网首站、
尖峰锅炉等区域的地基处理施工以及地表清理等相关服 务、配合等。
质量要求:确保桩基施工质量达到优良,不出现Ⅲ、Ⅳ类桩,全面达到电力行业验评优良标准。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
在施工中必须满足其要求。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配合主体工程创鲁班奖。
五、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符合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S109E(2×200MW)项目桩基施工;
2、工程内容/规模: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桩),选自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SG409),型号为PHC-500 AB 100-25,桩套箍
厚度为4mm。预估桩基总量约1300根(主厂房及汽机基座总桩数预估544根;余热锅炉及烟囱、燃机总桩数预估476根;机力通风冷却塔总桩数预
估98根,预估桩长25m,实际桩长根据桩端持力层标高进行调整。热网首站及备用炉部分桩基总量约为182根,平均桩长约为26.55m。)
3、建设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4、项目总投资估算:动态总投资约11.4亿元;
5、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6、工程依据:文号:津发改许可【2011】232号 《关于准予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华电武清燃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的决定》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及以上;
4.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近5年来至少完成3项单项500万元及以上同类桩基施工业绩;
6.拟服 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桩基施工业绩;
7.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
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8.财务状况要求:财务审计状况良好,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
9.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
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2日
九递交时间: 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2日
十、发售时间: 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2日。
开标时间:2012年9月27日上午9:30(暂定)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具体地点待定)
地址:北京市大兴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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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