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9-10 1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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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西 ) 岑 溪 市 2 0 1 2 年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监 理 重 新 招 标
受 业 主 委 托 , 对 岑 溪 市 2 0 1 2 年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监 理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 项 目 名 称 : 岑 溪 市 2 0 1 2 年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编 号 : G X X M G L - Z B - ( C X ) 2 0 1 2 2 3 5
建 设 单 位 : 岑 溪 市 水 利 局
招 标 内 容 : 施 工 全 过 程 阶 段 监 理 。
二 、 监 理 预 算 : 约 4 5 万
三 、 资 金 来 源 : 财 政 拨 款
四 、 投 标 人 资 格 : 投 标 单 位 企 业 资 质 要 求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和 具 备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丙 级 ( 含 丙 级 ) 及 以 上 资 质 施 工 企 业 。
五 、 项 目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 要 求 持 有 中 国 水 利 工 程 协 会 批 准 颁 发 的 总 监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书 ( 注 : 或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条 件 ) , 且 专 业 为 水 利 工 程 类 专 业 ( 专 业 以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岗 位 证 书 中 “ 专 业 类 别 ” 栏 所 填 写 的 专 业 为 准 ) 。
六 、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查 询 : 根 据 梧 检 会 [ 2 0 1 0 ] 1 号 文 要 求 ,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先 行 到 岑 溪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申 请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查 询 。 查 询 时 须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委 托 代 理 人 查 询 的 必 须 提 交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上 述 所 有 资 料 的 复 印 件 必 须 加 盖 法 人 公 章 ) 。
七 、 报 名 及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 地 点 :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请 于 2 0 1 2 年 9 月 1 0 日 ~ 2 0 1 2 年 9 月 1 4 日 ( 正 常 上 班 时 间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携 带 身 份 证 及 以 下 资 料 : 营 业 执 照 、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或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 委 托 代 理 人 办 理 时 须 提 供 ) 、 资 质 证 书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税 务 登 记 证 、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 质 量 评 定 员 证 ( 或 质 量 检 查 员 证 )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 区 外 来 桂 企 业 另 需 持 《 区 外 来 桂 企 业 登 记 备 案 证 》 ( 以 上 均 为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复 印 件 ) 报 名 。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 报 名 后 持 回 执 在 2 0 1 2 年 9 月 1 7 日 前 。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2 5 0 元 , 图 纸 、 资 料 费 另 计 , 售 后 不 退 ) 。
八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联 系 人 : 安 静
手 机 : 1 8 6 0 1 2 7 0 1 9 6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业 务 Q Q : 8 3 5 4 5 6 3 4 9
邮 箱 : z g z b t b @ 1 6 3 . c o m ( 业 绩 资 质 发 到 此 邮 箱 )
地 址 : 北 京 海 淀 区 阜 石 路 4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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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受 业 主 委 托 , 对 岑 溪 市 2 0 1 2 年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监 理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 项 目 名 称 : 岑 溪 市 2 0 1 2 年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编 号 : G X X M G L - Z B - ( C X ) 2 0 1 2 2 3 5
建 设 单 位 : 岑 溪 市 水 利 局
招 标 内 容 : 施 工 全 过 程 阶 段 监 理 。
二 、 监 理 预 算 : 约 4 5 万
三 、 资 金 来 源 : 财 政 拨 款
四 、 投 标 人 资 格 : 投 标 单 位 企 业 资 质 要 求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和 具 备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丙 级 ( 含 丙 级 ) 及 以 上 资 质 施 工 企 业 。
五 、 项 目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 要 求 持 有 中 国 水 利 工 程 协 会 批 准 颁 发 的 总 监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书 ( 注 : 或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条 件 ) , 且 专 业 为 水 利 工 程 类 专 业 ( 专 业 以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岗 位 证 书 中 “ 专 业 类 别 ” 栏 所 填 写 的 专 业 为 准 ) 。
六 、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查 询 : 根 据 梧 检 会 [ 2 0 1 0 ] 1 号 文 要 求 ,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先 行 到 岑 溪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申 请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查 询 。 查 询 时 须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委 托 代 理 人 查 询 的 必 须 提 交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上 述 所 有 资 料 的 复 印 件 必 须 加 盖 法 人 公 章 ) 。
七 、 报 名 及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 地 点 :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请 于 2 0 1 2 年 9 月 1 0 日 ~ 2 0 1 2 年 9 月 1 4 日 ( 正 常 上 班 时 间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携 带 身 份 证 及 以 下 资 料 : 营 业 执 照 、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或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 委 托 代 理 人 办 理 时 须 提 供 ) 、 资 质 证 书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税 务 登 记 证 、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 质 量 评 定 员 证 ( 或 质 量 检 查 员 证 )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 区 外 来 桂 企 业 另 需 持 《 区 外 来 桂 企 业 登 记 备 案 证 》 ( 以 上 均 为 原 件 或 加 盖 公 章 复 印 件 ) 报 名 。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 报 名 后 持 回 执 在 2 0 1 2 年 9 月 1 7 日 前 。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2 5 0 元 , 图 纸 、 资 料 费 另 计 , 售 后 不 退 ) 。
八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联 系 人 : 安 静
手 机 : 1 8 6 0 1 2 7 0 1 9 6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业 务 Q Q : 8 3 5 4 5 6 3 4 9
邮 箱 : z g z b t b @ 1 6 3 . c o m ( 业 绩 资 质 发 到 此 邮 箱 )
地 址 : 北 京 海 淀 区 阜 石 路 4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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