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公司南阳卷烟厂柴油叉车、电动托盘堆垛车、手动液压车招标
编号:NYSB12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柴油叉车、电动托盘堆垛车、手动液压车购置项目,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柴油叉车、电动托盘堆垛车、手动液压车购置。
2.2项目编号:NYSB12018
2.3项目概况:柴油叉车用于物料装卸,电动托盘堆垛车用于物料运输与堆垛,手动液压车用于物料运输。上述货物包含产品选型、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 务等,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满足招标方使用需求和相关技术要求。
2.4项目地点:南阳卷烟厂物资供应部辅料中转仓库。
2.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6工期要求:交货期 45 日历天;设备安装调试期 3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备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运行稳定、可靠。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NYSB12018-01,NYSB12018-02,NYSB12018-03。
2.8.1 NYSB12018-01标段:柴油叉车1台,含产品及选型、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等相关服 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2.8.2 NYSB12018-02标段:电动托盘堆垛车1台,含产品及选型、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等相关服 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2.8.3 NYSB12018-03标段:手动液压车6台,含产品及选型、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等相关服 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3 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招标设备;
3.4 制造商或制造商出具给代理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3.5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2011年)承担过合同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 务体系;
3.7能开具17%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投标人请于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 份证、营 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制造商(或制造商出具给代理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近三年(2009年—2011年)承担过合同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设备销售合同等以上证原件或经公证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以上证须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截止时间:2012年 10 月 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