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12年第二批DWDM及OTN设备集中采购招标资格预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自身及其下属各分公司2012下半年度传输网波分系统建设的需求,现启动本次招标采购。
本次DWDM及OTN设备集中采购的招标产品包含40Gb/s DWDM设备、40Gb/s OTN设备、10Gb/s OTN设备和10Gb/s DWDM设备共4种设备类型。
申请人须按照设备类型参加资格预审。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资格预审。
2.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2.1.4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或750万美元(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申请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5 申请人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
2.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仍未妥善解决的。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
2.3.3 投标产品中40Gb/s DWDM设备、40Gb/s OTN设备、10Gb/s OTN设备应通过中国电信组织相关测试,且经中国电信认可具备现网应用的规格和条件。
2.3.4 投标产品中10Gb/s DWDM设备应在国内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移动、联通)网络中有成功商用案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批次集采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 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17日 9 时 00 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联系人: 周 林 张 博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 5884 1605
传 真: (010) 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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