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3-16 23:45:16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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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城市,不少仅使用了一二十年的大楼,就被草草结束“寿命”。在北京参加十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毛增滇、刘豫阳联名提交了《关于严格控制建筑物“拆新建新”的建议》的提案。他们表示:“短命”建筑的出现,是对人力、物力的极大损耗,建议科学制定城市建筑规划,严格控制建筑物“拆新建新”。
百年寿命人为夭折
我国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也经常能看到一些“短命”建筑没造多久就被拆除,它们有的是“未老先衰”,但也有的正当“年富力强”。
对此,毛增滇委员说,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至100年。而在现实中,建筑的实际“寿命”却只有三四十年,有的甚至更短。“短命”建筑的出现,是对人力、物力的极大损耗,既浪费资源,又对环境构成了污染。
“短命”源于四大原因
毛增滇委员指出,一些建筑物之所以如此“短命”,其原因主要有四点。
最初设计和规划时缺乏远见,滞后、短视造成建筑物应对不了未来之需是一个重要原因。
设计时的粗糙使得建筑物在功能上存在先天不足,以及施工质量低劣,导致“未老先衰”严重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两点也是建筑“短命”的主要原因。比如有的建筑建成后没多久,就出现地板或墙体开裂、承重钢梁断裂等现象,成了人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
还有其他一些人为因素,如“规划跟着领导变”和开发商追本逐利,人为造成建筑物“拆新建新”的发生。
委员建议加强管理
与会期间,毛增滇委员、刘豫阳委员联名提交提案。他们认为,政府主管部门应科学制定城市建筑的总体规划,避免因无知和短视过几年就不得不拆除重建的浪费。设计部门对每一项设计也要反复论证,使新建的建筑经得起各项检验。此外,施工质量也要严格监管,每个细节都要一丝不苟。
毛增滇委员说,政府应严格控制对建筑物“拆新建新”的审批。不得允许一些开发商巧立名目借拆除“年富力强”的建筑来获取更多的利润,造成人力、资源的无谓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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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