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主体招标
招标编号:HLJZZ2012-194
招标人:方正县中医医院 招标编号:HLJZZ2012-194
1、受方正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黑发改投资[2012]959号文件批准建设的方正县中医医院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方正县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主体。
2.2工程规模:7603平方米、资金性质:国家投资地方配套。
3、工程建设地点为:哈尔滨市方正县西邻规划奋斗路,南邻亮珠河街。
4、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9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9月 15日总工期:35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投标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
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建造师证(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 份证、省外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投标备案介绍信、信用评估企业
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企业为其交纳的单位养老保险证明(社保出具)原件,带原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等以上材料的原件
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2年9月6日—2012年9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报名。本项目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9月26日14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必须满足哈建发[2007]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
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 根据黑建招【2011】5号文件第十二条的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
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
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9、外省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招标人对外省企业参加的投标项目资格审查和开标时必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到场。法定代
表人因出国或因病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本
人到场。
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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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