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放空火炬、放空区点火系统招标
项目编号 2012-0000571-CPE-0000179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放空火炬、放空区点火系统
使用功能:详见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放空池点火系统技术规格书0版(编号HTH-HV-SP-009), 放空池点火系统数据单0版(编号:HTH-HV-DS-009),火炬及放空系统橇块技术规格书0版(编号:HTH-PR-SP-029)及附图。
技术标准:详见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放空池点火系统技术规格书0版(编号HTH-HV-SP-009), 放空池点火系统数据单0版(编号:HTH-HV-DS-009),火炬及放空系统橇块技术规格书0版(编号:HTH-PR-SP-029)及附图。
质量要求:详见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放空池点火系统技术规格书0版(编号HTH-HV-SP-009), 放空池点火系统数据单0版(编号:HTH-HV-DS-009),火炬及放空系统橇块技术规格书0版(编号:HTH-PR-SP-029)及附图。
服 务:详见和田河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放空池点火系统技术规格书0版(编号HTH-HV-SP-009), 放空池点火系统数据单0版(编号:HTH-HV-DS-009),火炬及放空系统橇块技术规格书0版(编号:HTH-PR-SP-029)及附图。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法人资格、生产许可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被代理产品公司对本项目签署的“唯一指定授权书”;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是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格的经营实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应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供应商资格的规定;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物资能力;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相应产品在相同工况下具有使用业绩;通过QHSE体系认证等必须具备的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2-09-06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2-09-11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09-26 09:30:00.0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9月26日 9时 30分。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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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