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3-15 13:33:15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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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报》
上海有形建筑市场,从初创阶段发展到目前的涵盖所有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民航、港口等,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对规范建筑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推动全国有形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上海建设交通纪工委共同对上海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上海有形建筑市场十年来的发展情况
(一)有形建筑市场成为规范建筑市场的载体
1、上海有形建筑市场初建背景
上世纪90年代,上海市的基础建设和市政建设进入高潮,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区域性建筑市场。由于施工力量快速聚积大于施工任务,投资渠道多元化,出现了部分市场主体行为随意,建筑领域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区,阻碍了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发展。上海市建委因势利导,构建了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规范建筑市场。
2、初建时期的机制建设
1996年,上海市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为工程项目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组织招投标活动,从体制上解决工程承发包中的问题。为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上海市建委、市监察委、市检察院三家联手,连续三年,每年召开建筑领域反腐倡廉大会进行反腐败宣传教育,推出一系列制度措施,集中打击地下炒卖工程建设信息、施工单位行贿业主泄漏标底等违法违规问题。通过教育和制度双管齐下,把建设工程纳入场内进行交易,使建筑市场从无形走向有形,从隐蔽走向公开,从无序走向有序。1998年起,以工程项目总包、分包管理为基础,打破市、区两级分割围墙,实行建设工程IC卡闭合管理,用“机”管人,并通过不同方式,将公路、市政、民航等一些专业工程纳入监管范围,形成了有形建筑市场的格局和体系。
3、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前后对比
2003年,我们对上海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前后,建筑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对比。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前,一是没有工程交易的公开场所,缺少公平竞争机制,使得招投标活动难以公开、公正地进行,政府监督也难以实施。二是缺乏公平竞争机制。尽管于1984年前后制定了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特别是1992年建设部又颁布了《工程招标管理办法》,但由于缺乏使这些规定得以贯彻实施的有效运行机制,上海招投标率很低,到1996年的十余年间,工程招标覆盖面始终在40%左右。三是工程质量没有保证,严重影响了投资效益和行业形象。
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后,为公开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场所,促进了招投标制度的实行,直接效果:第一,促进了建设工程交易的公开化、程序化,保护了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促进了民营建筑企业健康发展。政府有关部门进场集中办公,也改变了以往政出多门、分散管理的弊端。第二,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上海相继开放了建筑市场,外省市企业只需办理备案手续就可以参加本市招投标活动,公平竞争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第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一是工程招投标率明显上升。1996年前,工程项目招标率在40%波动。目前,依法应招标和应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90%以上。二是违法违纪案件下降。三是工程质量明显提高。有形建筑市场成为规范建筑市场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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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纪工委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推动了上海有形建筑市场的健康运作,发挥了有效的保障作用。
1、纪检监察部门围绕经济建设,履行职能
上世纪九十年代,面对建筑市场乱、管理散、腐败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上海市建设纪工委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济建设中。提出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打击建筑市场违纪违法现象,形成了抓预防、抓改革、抓规范、抓督察的工作思路,并把反腐倡廉、廉政建设贯彻到了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
一抓预防。1997年始,上海市建筑行业实行了建筑企业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协议书的“双签订”做法,并做为单位考核评比内容,把廉洁自律工作贯彻到了建筑企业及建筑施工项目,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延伸到了项目经理。1998年至2002年间,全市有1.5万个工程签订了廉洁协议书。目前,凡进入市有形建筑市场的项目实行“双签订”的做法已成为一项制度,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二抓改革。为培育有形建筑市场,他们不失时机地把廉洁从政、规范交易行为等一系列理念和要求融入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改革及制度建设中。三抓“窗口”。1998年5月起,上海市有形建筑市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管理机构和人员“挂牌”服务。四抓经验推广。对总投资40多亿元人民币的外高桥三、四期工程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国际港务集团建立了全方位的预控、保障、监督、教育四项制约制度,没有一笔呆账坏账,没有一封反映不廉洁问题的举报,节约资金8321万多元。上海市建设交通纪工委会同市监委、市检察院召开全市现场会,总结推广这一经验,促进了全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监督机制建设。五抓督察办案。每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认真办案。保障和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
2、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资金的监管
针对钱、权、人管理运作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甚至腐败案件的现实,上海市建设纪工委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1999年起,他们把管好钱、权、人,保证干部、资金、生产的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即“三安一定”作为纪检监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1997年至1999年,对三个财政年度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乱担保、乱拆借、乱投资”的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检查,并从六个方面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加强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内部监督”、“加强建设系统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等规定。三是把土地批租、住房公积金等10类资金作为监督重点。四是以审计为主要手段进行监督,推行两级监督,即:建委监督办公室负责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信访反映涉及大额资金的审计;委辖各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五是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依据,与考核任免挂钩。六是从严查处经济案件,1998年至2005年,共查处经济案件180件。
3、推行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把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抓住发生问题的“苗头”,以多种方式,进行廉政文化教育。1997年以来,上海市建设交通纪工委每年结合工作重点,组织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开展理论学习研讨活动,有力推动了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
2001年起,纪工委协调建设党委、建委领导带头,在全系统各级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洁勤政谈话活动。
针对有些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不落实的问题,2000年,提出“三头六比”工作思路和机制,即: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完善建筑、房地产有形市场,加强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内部监督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为治理“源头”;抓住不良倾向“苗头”,形成抓龙头、源头、苗头的“三头”。在单位间比“监督有效、教育有方、查处有力、保护有道、管理有序、事业有成”的“六比”,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建设行业各层次,包括有形建筑市场。并每年有重点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3年推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双向报告”制度,即各单位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也向同级和下级单位通报。2001年以来,分别通报讲评了各单位贯彻执行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有力地推动了有形建筑市场的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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