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风电场项目混凝土混凝土搅拌站、风机基础施工、基础用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8 593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
受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风电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一标段:混凝土搅拌站;
二标段:基础用钢材;
三标段:风机基础施工;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 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否则予以废标。
1、 混泥土搅拌站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 :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三级及以上等国家规定的混凝土搅拌站施工资质。在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能够 符合相关规定的施工手续。
(3)具有独立完成大型项目混凝土施工成功供货经验(提供最近3年大中型电力或其他建设项目施工混凝土供应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4) 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基础用钢材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委托一名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持有国内正规钢材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供货能力,并提供最近3年大中型电力或其他建设项目施工钢材供应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流动资金充足;应提供最近3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投标;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全部采购项目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份项目投标者,将不予授标。
3、风机基础施工标段应满足: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与将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近5年具有独立完成不少于3个单项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所施工的工程已经满1年的运行考验,无不良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风力发电场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0万元。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12年9月7日 -2012年9月13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 2012年9月7日9:00至9月14日 17:00。
2、标书发售地点: 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1500元人民币/标段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5、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6日 11:00
6、开标时间:2012年9月26日 11:00
7、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 859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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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zbgs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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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