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3-11 12:34:1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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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规中7.3.5 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高位消防水箱应满足7.4.7条的相关规定,且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群内最高的一幢高层建筑的屋顶最高处。
其条文7.3.5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为节约用地、节省投资,同一时间内只考虑1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均可共用。共用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按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筑物计算确定工程实践证明,高层建筑群可以共用高位消防水箱。当共用高位消防水箱时,要进行水力计算,除应满足7.4.7条的相关规定外,而且还要设置在最高的一幢高层建筑的屋顶最高处,并采取措施保证其他建筑初期火灾的消防供水。
在7.3.5及其条文解释中,高规中没有给我们什么样高层建筑群可以在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我想说的是,不要只要是高层建筑群就说可以共用高位消防水箱,那要是你的建筑群不是在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呢?你能说可以共用一个高位消防水箱吗??
请个位发表一下自己的理解!!
全部回复(1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xiaoxiaofeng_ren
沙发
2007-03-22 08: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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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y5618
板凳
可参照建规的8.2.1条,人数不超过2.5万,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都为1次.一般的住宅小区都不会超过,都可共用一个消防水箱
2007-03-21 20:46:21
赞同0
加载更多实际在建规上这条也出了错误了,在2万到2.5万之间有个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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