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4-03-13 10:38:13
来自: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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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本站发了一贴,可惜应声稀少,今日我看了新疆某监理公司李长海同志的一篇文章
《关于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几点看法》,觉得甚好,在此引用几句,以供讨论。
1 评标方法应在《范本》中予以载明
国家纪委第十二号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犯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得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系统得评审和比较。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得原则,保证评标
公平公正,《范本》应按照国家计委会令第十二号的规定,在投标须知第2,5,6,3款后加以载明。这样,既符合国家计委文件得规定要求,又便于招标人招投标工作得顺利实施。
此一,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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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