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南洋机场机坪扩建工程高杆灯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南洋机场机坪扩建工程高杆灯货物采购招标已由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设施发[2012]5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民航站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民航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
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采购内容: 采购7杆高杆灯及安装,其中新购5个,2个拆除、改造安装,更换电缆、钢丝缆、灯具灯,具体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及相关服 务
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规格。
3.2 交货时间、地点及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供货到现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实际供货、安装及履约能力的制造企业。
4.2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
得在同一设备包中同时投标。
4.4 拟供货物须具有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09年至今)内至少完成国内4C及以上级别民航机场不少于20套高杆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且运行良好(提供合同及用
户书面证明材料)。
4.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问题,没有因投标人或其产品质量原因发生过重大或较大的安全责任或质量事故,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仲裁或诉讼案件,且无不良信用记
录。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5.1 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 时,下午3时00分至6时(北京时间,
下同)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 业执照副本、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 份证(或其它有效证)、民航生产许可证及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六、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七、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00分至6时,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8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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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