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3-07 19:38:0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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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7.6.2条中"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不超过5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不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铺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此条,对于1.仅在首层设商业网点的高层住宅。2.仅在一,二层设商业网点的高层住宅。其商业网点部分是否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条中普通住宅是指整栋建筑还是仅指住宅部分?
欢迎各位专家同行畅述己见,发表观点。
全部回复(8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eric.longer
沙发
干了那么多年了,越来越不会做消防设计了。规范根本就没用呀,没地方讲理去
2014-11-12 1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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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onger
板凳
zhouxu360 发表于 2009-4-27 10:33 高规75页。总则的条文说明4.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 …超过两层就不是商业网点了,注意概念定性
2014-11-12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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