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电机组消防设备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内蒙古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电机组消防设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工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科右前旗风电场4.9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兴发改基础字[2007]420号)
2.资金来源
技改项目拨款。
3工程地址
项目地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境内,位于乌兰浩特市东25km处。
4工程规模
科右前旗风场规划容量20万千瓦,本期建设4.95万千瓦。
5交通运输
公路运输
项目地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境内,位于乌兰浩特市东25km处,其间有省际公路相通,交通便利。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复印件
5、营 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带副本)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带副本)
7、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8、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9、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经销(授权)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授权书。
10、投标人需在近年内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四台(含四台)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使用单位评价等;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投标时带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合同4台以上)。
11、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予以确认,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安排
1、公告时间: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10日。
2、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4日到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9月2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技术参数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交货期 质保期 付款方式 标书费
(元)
1 风电机组消防设备系统 一套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年 0:9:1 1500
注: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
联系人:张鹏 许昌辉
手 机;135 0119 4980
电 话:010-5601 7598
传 真:010-5601 7598
邮 箱:
zbgs1588@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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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