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塔日勒嘎
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
备采购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10-1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编号:SINOHYDRO-23/06-1205
合同编号:TRLG2012/M1-1
1.招标条件
鉴于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塔日勒嘎水电站具备建设条件,克州新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人)现委托就项目所需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塔日勒嘎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
招标采购。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且已落实。特发布本招标公告,征集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
封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
2.1工程概况
塔日勒嘎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的克孜勒苏河中游河段上,为克孜河规划2库6
级方案中的第二个梯级。塔日勒嘎水电站为引水式,具有日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5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
1.6939亿kW.h。
塔日勒嘎水电站坝址位于吾合沙鲁大桥上游约640m处,距吾合沙鲁乡约5km,经省道309可达乌恰县,距乌恰县
约63km,距喀什约156km,距离乌鲁木齐约为1588km。
本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电站机组自动化均应满足与计算机监控
接口的要求。
2.2招标
本次招标:塔日勒嘎水电站4台套12.5MW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调速系统、励磁系统、水轮发电机组自动
化元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以及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协调、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
验、包装、运输至买方规定的交货地点、现场开箱验收;监督和指导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对买方技术的
培训,编制和提交技术文件。
2.3交货工期
序号 主机设备主要供货项目 工地交货时间
1号机 2号机 3号机 4号机
1. 尾水管、肘管及基础埋件 2012年12月30日 2012年12月30日 2012年12月30日 2012年12月30日
2. 水轮机座环、蜗壳、底环等基础埋件 2013年5月30日 2013年5月30日 2013年6月30日 2013年6月30日
3. 水轮机主体设备 2014年2月25日 2014年2月25日 2014年5月25日 2014年5月25日
4. 发电机埋件 2013年7月30日 2013年7月30日 2013年7月30日 2013年7月30日
5. 发电机主体设备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7月30日 2014年7月30日
6. 调速系统 2014年3月30日 2014年3月30日 2014年7月30日 2014年7月30日
7. 励磁系统 2014年5月30日 2014年5月30日 2014年7月30日 2014年7月30日
8. 以上设备专用工具 以上各设备专用工具随第一批到货设备交货
9. 以上设备备品备件 以上各设备备品备件随最后一批到货设备交货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电设备制造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
。应提供经2011年年检合格的营 业执照的复印件。
3.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最近5年内设计和制造过单机容量12MW及以上、且转轮直径2.0m及以上(以上两项应
当在同一个项目上同时满足)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并安全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若投标人具有在
多泥沙水流设计制造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并成功运行的经验,则应列出具体的工程实例。(附合同协议书
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3.3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均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
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
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及已售设备的运行情况资料和过去履行合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
得用户的好评的资料,以证明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
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附审
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以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投标日起到2015年5月的所有正在履约和准备承诺的项目。投标人正在履行
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4)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培训买方技术及现
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均必须具备参与过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同类型设备的
设计、、试验、现场安装指导、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负责。
(5)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必须通过ISO9000族质量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对设计、制造能根据ISO9000族的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6)投标人的加工能力:
1) 均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进度
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2) 均应具备进行无损探伤的检验设备;
3) 均应具有对投标设备的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车间试验的设施。
(7)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均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投标文件应
附2012~2015年投标人正在履约和准备承担的项目清单和进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3日~14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相关资
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4)营 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盖单位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工本费15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850 元,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000 元,
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0:00 时,
联系人: 周 林 张 博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 5884 1605
传 真: (010) 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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