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
招标人: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已由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06]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龙丽 丽龙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源:100%自筹,受业主委托,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招标人(下称发包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
和招标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起点接丽龙高速云景枢纽, 终点位于景宁县城鹤溪镇西北,主线全长11.696km(右线),临时连
接线长0.933km,主线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连接线技术标准为二级
公路。
2.2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交通安全设施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施工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5日至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
述证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6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8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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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