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门诊楼、住院部)新建工程招标资格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河口市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门诊楼、住院部)新建工程已由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河发改社会( 2011 ) 18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老河口市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老河口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 以下简称申请人 )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老河口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住院部工程施工蓝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框架结构,采用独立基础,建筑层数为门诊楼三层,住院部为一层,建筑面积为 8750.1 ㎡,计划工期为 300 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资质 , 近两年独立完成过相关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临时执业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4 日至 2012 年 9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 报名 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报名时携带: 法人代表参加报名的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及身 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 份证原件及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含临时执业证书) 。以上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2 年 9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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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