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炭素分厂照明系统改造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XY-JGS(2012)第3号总28号
1.1 工程概况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该项目年设计产能50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
1.2 招标内容
炭素分厂照明系统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236套原有灯具的整体拆除;246套灯具的采购及安装;
(2)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安装、调试等;
(3)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负责投标设备与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5)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投标人完成。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投资改造,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4. 投标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3 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设备相关的资质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外省投标人须具有进青备案手续。
1.4.5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现场服 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5 业绩
近五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2个及以上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8月31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9月6日 17:30截止
1.7.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8月31日~2012年9月6日 8:30~12:00,14:30~17:30。
1.7.4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2年9月21日北京时间9:30时截止时间前递交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