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3-01 09:37:01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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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行业将面临灭顶之灾
这段时间,我们设计院陷入如下官司。
2005年,我们院在招投标中心拿下一个建筑面积120,000M2的工程
2006年,该工程施工完毕,业方发现建筑面积与标书上所说的少了2000平方
于是向法院起述,要求我院索赔18,000,000元人民币
本案将于3月15日开庭
如果此次本院败诉将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建筑设计院被告风潮,建筑设计行业将面临灭顶之灾
因为无论哪个设计院均出现过标底面积与建筑面积不符的情况
本人特向大家请教如下问题:
(1)是否有同行遇到过如下问题;
(2)标底面积与建筑面积之间权威的可接受误差在多少范围内。
若有相关资料请提供给我,本人QQ52216388
谢谢
另外,本院真诚求助,请勿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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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环节中不管哪人环节都会由规划局及建委所出的批复文件.
由其在方案报批.施工图报建中对面积的批复应相当严格.
总的来说.一个项目做为设计方不说超5%.怎么样也要保证不少于地块的最少相关要求的面积(按地块的相关容积率.密度计算).
如果真按楼主所说.是否是你院面积计算失误.或同建设方有相关约定.如无.是否有完整的审查机构等等.
如果真像出现这样的失误.我想也是少之又少.更不知灭顶之灾从何说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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