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大周镇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招标
招标编号:201208291733001
招标人:长葛市大周鑫辉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葛市大周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许昌市发改委 以 许发改城市[2012]1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葛市大周鑫辉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葛市大周镇污水处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葛市大周镇赵明寰村东南角,北临潘李沟,金汇大道以北210米,东环路以东约1公里处。
2.3 建设内容: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构筑物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过滤池、消毒池、脱水机房、加药间、加氯间以及配套辅助生产用房等。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9-96)中一级A排放标准。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长葛市大周镇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主要包括粗格栅、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过滤池、消毒池、脱水机房、加药间、加氯间等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所有图示工艺设备安装。
2.5 工期要求:拟定供货安装期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近五年来有过污水处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经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2012年9月2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有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无行 贿犯罪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初验合格者接受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已报名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 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8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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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