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新余市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余市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管材及管件等采购与安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渝水区罗坊镇、良山镇、下村镇、珠珊镇。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4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21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92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管网延伸,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1个管材及管件采购标。
2.6 招标内容:PE管材及管件等。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必须是水利部农村安全饮水中心、中国灌溉发展中心2010年-2012年连续三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的塑料管材类入选企业;③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必须有塑胶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内容;④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⑤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饮用水供水PE100管材管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 施工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14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8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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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