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京至杭州客运专线工程甲供物资轨道车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京至杭州客运专线工程已由铁道部、江苏省、浙江省以《关于新建南京至杭州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8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宁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甲供物资轨道车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联系人:张伟(经理) 1330 1217 518
2.1项目概况
宁杭铁路北起南京枢纽南京南站,途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句容市、溧水县、溧阳市、宜兴市,浙江省长兴县、湖州市、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拱墅区,南止于 杭州枢纽杭州东站,线路全长248.963km。宁杭铁路至京沪高速场联络线,下行联络线全长2.418km,上行联络线全长2.625km;至杭州站联 络线,下行联络线全长4.850km,上行联络线全长2.803km。全线共设江宁东、句容西、溧水,瓦屋山、溧阳、宜兴、长兴、湖州、德清等9个车站。
2.2招标内容:新建南京至杭州客运专线工程甲供物资轨道车辆(详见附表1)。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YC01 接触网作业车 辆 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
3.投标产品或同类型产品须获得铁道部行政许可或已通过铁道部评审;
4.投标厂家须获得投标产品同类车型的供货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型号生产许可证。 2000 150000
2 接触网高空作业车 辆 1
3 YC02 接触网专用平板车 辆 1 500 5000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2.3.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4铁道部《关于重新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
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
2.3.5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南京至杭州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3314号);
2.3.6铁道部《关于新建南京至杭州客运专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8号);
2.3.7铁道部《关于新建南京至杭州铁路客运专线维修设施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704号);
2.3.8铁道部《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招标交易市场的通知》(铁建设电〔2012〕14号)
2.3.9铁道部《关于新建宁杭客运专线甲供物资补充招标计划的批复的电话通知》(电话通知:2012-042)
2.3.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3日至2011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 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 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 证、汇款凭证复印件等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 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 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分别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包件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包件一致,且对所购买的包件不得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5日9时30分。
5.2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不接纳现金,请电汇并保证开标前到账。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人:张伟(经理)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 5884 1605
传 真: (010) 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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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