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国际交流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受成都中航瑞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的委托,就中航国际交流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
由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共同组成(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中航国际交流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一、 招标编号:0730-1260GD03P601/01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中航国际交流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和维保服务)
2、签约方式:由招标人(即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金融总部商务区,益州大道以东,泰来路以西,富民街以南,民贵西街以北。
4、招标人要求的工期:
工程总工期: 364 日历天,具体见招标文件。
其中:技术支持:2012年10月1日开始
计划开始安装时间: 2013年5月1日
计划安装完成时间: 2013年9月30日
三、 投标人资格: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电梯生产厂家或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销售
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原件),本次招标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与投标。
2、投标人拟投标电梯品牌的生产制造企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2.1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要求电梯必须为安装A级、维修A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乘客电梯A级,货梯电梯B级),且明细表的范围应涵盖招标设备;
2.2 拟投标的电梯须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知名品牌电梯生产厂家生产的原品牌合资(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奥蒂斯(OTIS)、三菱
(MITSUBISH)、日立(HITACHI))同档次品牌及以上产品。
3、投标人须确保本项目的质保期内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电梯生产商承担;
4、若投标人为电梯品牌生产制造企业指定代理商的,除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投标代理;
4.2、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原件);
4.3、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5、上述1-4项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说明函或证明函;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系列近三年(2009年-2011年)在国内供货的3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至少有1个四川省内业绩);类
似业绩是指:单项电梯供货和安装合同中,该品牌电梯台数在50台(且其中有高速电梯)及以上。
7、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8、履约情况:近3年(2009年-2011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及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08 月 31 日 至 2012年 09 月 0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
时间)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2000.00)元整,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 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 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证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五、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 09 月21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以前递交,另行通
知。
开标时间:兹定于2012年 09 月 21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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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