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8-29 21:31:2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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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的一个住宅,根据新版(2011版)住宅电气设计规范,住宅每层的公共照明(包括楼梯间、电梯前室、公共走廊灯),在电气竖井内每3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箱,为3层的应急照明供电。但是遇到一个审图机构:审图人员认为,住宅电气设计规范是说楼梯间的照明可以几层合用一个应急照明箱,不包括电梯前室照明,所以我们的设计是不对的,说我们就没有好好看规范。应该根据民规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即每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箱。
不知道大家在做设计时,这部分是如何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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