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矿井耙斗装岩机采购招标公告
联系人:史国华 手 机:1 3 6 8 3 6 5 4 5 4 8 电 话:0 1 0-5 6 1 3 7 5 7 8
招标编号:CCTC1012610
开标时间:2012-09-17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内蒙古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纳林河二号矿井耙斗装岩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 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数量
交货期
1
P-30B型耙斗装岩机
2台
第一台于2012年10月10日之前货到甲方安装现场,第二台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
质保期内备品备件
1批
3
专用工具
两套
4
随机技术资料(使用维护说明书、刮板输送机设备安装图、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
4套(包括电子版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投标货物设计、生产、制造、供货的企业,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年检正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须在国内特大型矿井有良好使用业绩,并由矿井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4、投标产品应取得煤矿井下“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标志证书)。
5、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6、投标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
三、交货期:
一台耙斗装岩机2012年10月10日前交货到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另一台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卖方开具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至卖方交货后解除),卖方同时缴纳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卖方交货后返还卖方。
2、设备到场经场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卖方合同总价60%设备款,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额增值税。
3、10%尾款作为质保金,待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五、招标文件的获得: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 8月29日至2012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9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传真至0 1 0 - 5 6 1 3 7 5 7 8 。
负责人:史国华 李波
联系电话:0 1 0 - 5 6 1 3 7 5 7 8
手 机: 1 3 6 8 3 6 5 4 5 4 8
传 真:0 1 0 - 5 6 1 3 7 5 7 8
邮 箱:
bjjxzbgs888@126.com(业绩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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