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改投字【2010】8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400 m2。
2.2项目投资:总投资322万元。
2.3建设地点:鄂伦春旗阿里河镇
2.4工程工期: 365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28 日至2012年 9 月 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 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报名。
4.2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现场踏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联系人:陈萧宇
电话:010-56228106
手机:18601270196
邮箱:
zgzbtb@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