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脱硝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脱硝项目桩基工程,项目业主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10月
(2)招标范围
桩基混凝土:565m3,共32根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以上要求外,投标单位应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9日至2012年9月2日上午11时,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1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以快递方式寄送。
4.4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及原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经办人需出示身份 证);
(2)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质量体系认证;
(9)业绩证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执行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项目联系人 蒋奕文 电话 010-6970 2913
手机 136 7106 4764 邮 箱:
a1830145834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邮 编: 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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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