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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供电局要求和规范不一致,咋办?

发布于:2007-02-13 13:51:13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10.1.4.2条规定:每幢住宅、住宅单元或楼层电源总进线处应设断路器,此断路器应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并作为强制性条文必须遵照执行的。但当地供电局审图时则明确要求取消该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故我们只能先在设计时按规范要求设置(否则通不过审图中心这一关),过后再按供电局要求取消。

全部回复(2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haogaping74
    zhaogaping74 沙发
    喝酒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2008-07-11 18: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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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边一只雁
    路过,学习一下。现在各地都不多不少地存在类似的问题喔。
    2008-07-11 13: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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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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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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