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卷烟厂振动检测仪和红外热成像仪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HBZH-201208-H24-0416
一、招标条件
广水卷烟厂振动检测仪和红外热成像仪采购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广水市;
2、招标范围:采购振动检测仪器一台,红外热成像仪一台;
3、交货期:合同签订2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获得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09、2010、2011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1月至今)有过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文件)。
6、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 份证和营 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7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各投标人需按照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的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和资格证件审查验证,未通过资格证件审查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334 7880
联 系 人: 刘阳 张丽
移动手机: 13521223733
联系电话: 010-6334 7001 / 010-6334 7880
传 真: 010-6334 7880
电子邮箱(E-mail):
zhaobiaoxiangmu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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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