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瓮江镇瓮江供水管道材料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1、招标条件
平江县瓮江镇瓮江供水管道材料采购工程已由湘水工管【2012
】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
为国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2个标段,建设地点为平江县瓮江镇,质量要求第一
标段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第二标段达到国
家K9级验收合格标准。主要工作内容为:瓮江镇供水管材(详
见采购清单)。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PVC管材的采购、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支
持、现场抽样监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务。投
资概算规模约170万元,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球墨铸铁管材的采购、现场试验、验收、
技术支持、现场抽样监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
务。投资概算规模约145万元,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供货方收到采购方发出的交货通知后10天(日历天
)内。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4.1.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2010-2011年连续两年PE及PVC管均入围水利
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
信息年报》且具有PE、PVC管材及配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注
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PE、PVC管
材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批件。
(3)近三年内(2009年至2012年)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至
少已完成两个以上PE、PVC给水管材产品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
价款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报名和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 份 证原件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 份 证
原件参加。
(5)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
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4.1.1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材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许可证批件。
(3)近三年内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至少已完成两个以上给
水管材产品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价款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
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报名和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 份 证原件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 份 证
原件参加。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
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3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严重不良记录,且满足法律、行政法
规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
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和
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 业 执 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在地劳动部门签章
备案的原件)及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和加盖社保部
门公章的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市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合法查
询网址;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公告发布后开具的
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 份 证;
(7)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
(8)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保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9)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批
件;
(10)2010、2011年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全国农村饮水安
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且具有PVC给水管材及配件生
产能力企业的证明材料;(第一标段投标人提供)
(11)近三年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至少已完成两个以上给
水管材产品、且单个合同价款200万元及以上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第一标段投标人提供PVC给水管材业绩,
第二标段投标人提供球墨铸铁管材业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
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联系人: 周 林 张 博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 5884 1605
传 真: (010) 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
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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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