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8-28 1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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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与制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与制作己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社会[2009]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文化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港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与制作。
(2)建设规模:1、西江明珠、古郡遗珍-贵港历史文物陈列,面积1480平方米;2、浔郁风情-贵港民族民俗文物陈列,面积1020平方米。
(3)建设地点:贵港市桂林路与仙依路交汇处博物馆内。
(4)招标范围: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任务范围的设计与制作一体化,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方案要求承担形式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书编制、制作布展施工等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9月开工;要求工期:中标后30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并提交业主审查;业主审定深化设计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书编制提交业主审查;图纸审定后60天内完成布展施工并通过验收,具备开展条件。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为房建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近三年来地级市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材料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2)单位营 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单位税务登记证;(6)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7)三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8)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身 份 证;(9)项目经理建造师证(10)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11)广西区外企业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原件出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7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 系 人:李工
手 机:133 9169 6879
电 话:010-8825 1892
传 真:010-5868 4052
邮箱:zbcg666 @ 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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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