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 S306线乌斯河转运站至毛头码段、左高线段公路
修复工程施工招镖
招镖编号 GDCX-SGZB12-231
1.工程概述及招镖范围
1.1工程概述
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S306线“乌斯河转运站至毛头码段、左高线段”两
段公路已投入使用近10年左右,需要对两段公路部分工程作必要的改造
和修复工作,按照原设计公路指镖进行改造和修复。
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S306线“乌斯河转运站至毛头码段”公路位于瀑布
沟水电站坝区大渡河左岸,起于电站下游乌斯河铁路转运站,沿乌斯河
镇外侧大渡河左岸岸坡逆流而上,止于乌斯河镇上游端成昆铁路大桥附
近,线路全长约3.97km。
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S306线“左高线段”公路位于瀑布沟水电站坝区大
渡河左岸,该段公路于2002年2月开始动工建设,于2003年8月完工建成
,路线全长10.5km,其中含四座桥梁,总长90m;含五座隧道,总长
2001m。
1.2招镖范围
本招镖项目范围包括:
(1)路基土石方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路基挖方和路基处理以及维修加固等
施工有关工作。
(2)路面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在已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路
基上铺筑)各种基层和面层及维修加固等施工有关工作。
(3)桥梁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桥梁及其附属结构物的检查工作及维
修加固施工有关工作。
(4)隧道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隧道工程检查工作及维修加固等施工
有关工作。
(5)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包括护栏、道路交通镖志、道路交通
镖线、预埋(预留)基础、电气设备的安装及检查和维修加固等施工有
关工作。
(6)防护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防护等工程施工有关工作;
(7)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完成环保水保措施施工及维护期间的环境保护。
2.工期
本招镖项目工期要求:计划于2012年11月1日开工,2013年9月1日竣工
,总工期10个月。
3.项目发包人与资金来源
项目发包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国电大渡河公司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分公司;
资金来源:发包人企业自筹。
4.投镖人的合格资格条件
4.1投镖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实施本招镖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5年内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与本招镖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相似的工程
施工业绩。
(6)具有实施本招镖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并能确保及时投入。
(7)投镖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至少从事过一个与本招镖项目相似的
工
程现场管理经验(且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三年及以上);总工程
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的职称,且至少参加过一个与本招镖项目
相似工程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且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三
年及以上)。
(8)近三年财务状况较好。
(9)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镖人参加投镖:
(l)为招镖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本招镖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 务的;
(3)为本招镖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镖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镖项目提供招镖代理服 务的;
(6)与本招镖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的;
(7)与本招镖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招镖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镖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镖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已被列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镖名单的单位;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镖的单位。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镖人参与本招镖项目的投镖,否则其各投镖
人
的投镖文件均作为废镖处理。
4.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镖。
4.5本次招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镖工作安排
本招镖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00元整。
招镖文件发售日期为2012年8月24日至2012年8月30日9:00~16:00时(
北京时间,以下同)。
现场踏勘时间:2012年8月31日上午9:00时
招镖人接收投镖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14:00时至15:00时
,投镖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15:00时,在此投镖截止日期后送达
的
投镖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镖定于2012年9月24日15:00时开镖。
联系人: 齐 航 孙志远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 5884 1605
传 真: (010) 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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