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冀华能招字:2012-08-110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石家庄市。
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起涿州市与北京市房山区交界地带,沿旧路向南经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保定城区、清苑、望都、定州,至石家庄新乐市沙河特大桥南桥头,此为改扩建段终点,全长185.843公里。新建段自与改扩建段交接处起,偏离开京石高速向南偏东方向继续向前,经新乐、藁城,与石黄高速相交后到达终点,与石安段改扩建项目顺接,新建段路线全长38.835公里。项目总里程共计长224.678公里。全线均按8车道(路基宽度42m)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120公里/小时。概算总投资约188.8亿元。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京冀界-郭村枢纽 郭村枢纽-彭家庄
扩建前 扩建后 新建
1 起讫桩号 K45+602-K231+445 K231+445- K270+280
2 路线长度 185.843Km 38.835Km
3 公路等级 双向四车道高速 双向八车道高速 双向八车道高速
4 路基宽度 26m、27m 42m 42m
5 设计车速 120km/h 120km/h 120km/h
6 荷载标准 汽—超20 挂—120(原构造物)
公路—Ⅰ级(拼宽构造物) 公路—Ⅰ级
7 地震烈度 0.05g—0.20g 0.05g-0.10g
8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 1/300、其它桥梁和路基1/100
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1.3监理服 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10月,监理服 务期为67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新建段、改扩建段各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办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其中改扩建段设8个驻地办,新建段设2个驻地办。招标内容为全线路基桥涵、路面、路线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及环保、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管理服 务设施、办公楼、收费站等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 务。
具体划分方式及招标内容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类别 合同段 桩号 里程
(Km) 对应施工标段 下辖驻地
或主要工程 备注
I类 ZJ1 K45+602-K230+800 185.198 JS1-JS13
JS23-JS26 改扩建
ZD1-ZD8标 总监办,负责合同段范围内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全段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沿线设施、管理服 务设施、办公楼、收费站、绿化及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Ⅱ类 ZJ2 K230+800- K270+212.7 39.413 JS14-JS22 新建段
ZD9-ZD10标
Ⅲ
类 ZD1 K45+602-K69+950 24.348 JS1、JS2 影视城互通、涿州互通、廊涿互通、涿州主线收费站、涿州服 务区、北拒马大桥 改扩建段驻地办,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路线交叉、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 务。
ZD2 K69+950-K82+400 12.45 JS3、JS23、 高碑店互通、梁板预制1标
ZD3 K82+400-K114+000 31.6 JS4、JS5 定兴互通、徐水互通、定兴服 务区、南拒马特大桥
ZD4 K114+000-K138+500 24.5 JS6 、JS7
JS24 保津互通、保北互通、保定互通、徐水服 务区、漕河大桥、梁板预制2标
ZD5 K138+500-K168+500 30 JS8、JS9 保南互通、保沧互通、清苑互通、保定服 务区、龙泉河大桥
ZD6 K168+500- K183+200 14.7 JS10、JS25 望都互通、望都服 务区、新九龙河大桥、梁板预制3标
ZD7 K183+200~K199+900 16.7 JS11、JS26 唐河大桥、梁板预制4标
ZD8 K199+900-K230+800 30.9 JS12、JS13 定州互通、定州南互通、定州服 务区、沙河特大桥
Ⅳ类 ZD9 K230+800-K251+134 20.334 JS14-JS17 郭村互通、新乐互通、机场路互通、藁城北服 务区、木刀沟特大桥、新乐高架桥 新建段驻地办,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路线交叉、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 务。
ZD10 K251+134-K270+212.7 19.079 JS18-JS22 正港路互通、石黄枢纽互通、滹沱河特大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附件4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对2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最多中1个合同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同一类别的两个合同段均排名第一时,则本着招标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采用交叉相加评标价取低总价的方法,确定相应的投标人组合为各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不同类别的两个合同段均排名第一时,中标的优先顺序为:I类>Ⅱ类> = 4 \* ROMAN IV类> = 3 \* ROMAN III类。
招标人将组织Ⅲ类、Ⅳ类投标人通过抽签确定所投合同段。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的,只有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一家单位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 8 月 23 日至2012年 8 月 2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持: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原件;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5);
(4)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5)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投标人须提供,按照附件的要求已办“‘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的单位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6)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报名参加Ⅲ类、Ⅳ类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 时参加抽签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放弃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9月 22日 10: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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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