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2-06 21:25:06
来自:施工技术/时事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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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
2006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事业单位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浙江”战略部署,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和谐发展,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了许多扎实有效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共同努力,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几项主要指标不仅实现了省政府提出“零增长”的责任目标要求,而且均有较大幅度地下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据统计,2006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共发生安全死亡事故61起,死亡66人;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了11起,下降15.3%;死亡人数减少了12人,下降了15.4%。其中,发生三级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期相比,三级重大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50.0%;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50.0%。
温州、嘉兴、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6个设区市建筑施工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其中衢州和舟山市下降幅度达75%以上。
温州、嘉兴、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6设区市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衢州和舟山市下降75%以上。
杭州、宁波、湖州3个设区市的建筑施工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比2005年同期上升。宁波市死亡事故起数上升75%,死亡人数上升100%;同比上升幅度最大是湖州市,发生2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幅达到300%,其中包括了1起三级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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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发生53起死亡57人,占事故死亡总数86.4%。
市政工程发生7起死亡8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2.1%。
拆除工程发生1起死亡1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
图十一: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按工程类别比例示意
9.按事故发生区域分
各类园区的工程项目发生19起死亡23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34.8%。
非园区的工程项目发生42起死亡43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65.2%。
10.按事故发生地域分:
设区市城市的工程项目发生19起死亡19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8.8%。
县级城市的工程项目发生19起死亡21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31.8%。
村镇的工程项目发生10起死亡1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8.2%。
城郊结合部的工程项目发生13起死亡1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1.2%。
图十二: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按发生地域分布示意图
11.按工程规模分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发生14起死亡1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1.2%。
1-2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发生15起死亡17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5.8%。
2-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发生13起死亡1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1.2%。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发生13起死亡1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1.2%。
市政工程项目发生6起死亡7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0.6%。
图十三: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按工程规模分布示意图
12.按投资主体分
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发生21起死亡2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33.3%。
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发生31起死亡3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51.5%。
个人投资的工程项目发生9起死亡10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2%。。
13.按建设程序是否完善分
已办理全部施工手续的工程项目发生46起死亡49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74.2%。
基本办理完施工手续的工程项目发生5起死亡7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0.6%。
未办理施工手续的工程项目发生10起死亡10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2%。
图十四: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按建设程序完善分布示意图
14.从已收到的24份事故调查报告分析,死亡人员有直接原因的,有17起事故,占有事故调查死亡总数的70. 8%。
15.从已收到的24份事故调查报告看,死亡人员是直接作业人员的,有22起事故,占有事故调查死亡总数的91. 7%。
16.从已收到的24份事故调查报告看,监理单位和项目部总监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有13 起事故,占有事故调查死亡事起总数的5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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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发生53起死亡57人,占事故死亡总数86.4%。
市政工程发生7起死亡8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2.1%。
拆除工程发生1起死亡1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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