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钢厂项目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方钢厂项目市政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白云区机场高速公路与广花公路交叉口西侧。
1.1.3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市政工程的工程勘察;
(2)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市政排水排污(管径小于1500毫米)、市政道路(其中包含城市主干道及相关配套工程)、市政道路的灯光照明、市政道路两侧的园建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跨市政路的人行过街天桥、南方钢厂支流的河涌设计、跨河涌的桥梁(单跨小于40米,总长小于100米)及涵洞的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含验收通)以及相关配合等;(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小区管网(低压)及相关配套工程)、通讯工程、市政给水工程(管径小于1600毫米)等工程前期方案设计、招标图设计工作;(4)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工作;(5)进行市政工程范围原地面标高工程测量。(6)进行市政工程范围的地下管线探测。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园建绿化、√室外广场、
√通讯工程、√河涌的桥梁及涵洞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工作、√河涌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1〕125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1.7 建设规模:南方钢厂项目一期用地面积为150075.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69198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为17730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2331平方米;三期用地面积为10588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7719平方米。本次市政工程设计为南方钢厂项目市政工程设计。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20年。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 务、√招标图设计、√1.1.3条款全部内容。
1.1.10前期服 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 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 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人营 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燃气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投标人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方式获得承接任务所需要的专业资质。
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如中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设计专业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专业或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燃气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9时30分至2012年9月3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 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为:181.63万元。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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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