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力公司2012年农维费技改设备招标
山西省电力公司2012年农维费技改设备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山西省电力公司2012年农维费技改设备招标采购的生产车辆、仪器仪表、移动应急照明电源、计算机、打印机集中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省电力公司2012年农维费技改设备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业主自有资金
交货地点:山西省境内
交货时间: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 标 人:山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二、招标范围(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最终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1.3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型试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招标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具备生产许可证。
3.1.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1.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1.6 近3年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1.7 近3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1.8 近3年在国内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1.9 近3年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项目单位公开通报批评。
3.1.10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3.1.11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3.1.12除实行经销商(或代理商)制的产品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实行经销商(或代理商)制的产品,销售代理商须应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且每个代理商在同一标段同一产品只能代理一家制造厂家的产品。
3.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供应商不需要提供营 业执照、业绩等资质文件。
4.1.1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是法人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
4.2应详细阅读并填写报名表及附件,必须将填好的表格发送至电子信箱。
4.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五、售招标文件
5.1本次招标实行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符合报名条件,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项到账后,即可发售招标文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填写的邮箱中)。
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附表2: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报名的投标人不得购买招标文件,随意汇款后果自负。
凡在标书购买截止时间后电汇出的标书费视为无效购买,将不进行财务确认。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安排:(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和变更公告为准)
开标时间:2012年9月18日09:00(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3347880
联 系 人: 刘阳 张丽
移动手机: 13521223733
联系电话: 010-63347001/63347880
传 真: 010-63347880
电子邮箱(E-mail):
zhaobiaoxiangmu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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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