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钢桥面铺装(MQ-17合同段)建养一体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投资金额:708000万元
招标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 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交公路发【2008】332号交公路
发【2009】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公室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钢桥面铺装(MQ-17合同段)建养一体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境内,大桥上距芜湖长江大桥约27公里,下距
南京三桥约46公里,项目全长约36.274公里。其中跨江主体工程长11.209公里,南岸接线长
19.320公里,北岸接线长5.745公里,项目总投资约70.8亿元。左汊主桥为主跨2×1080米三塔
两跨悬索桥,右汊主桥为2×260米拱塔斜拉桥。左汊悬索桥主跨段采用扁平流线型钢箱梁(扣
除两个边塔1.1m的伸缩缝安装距离后长度为2157.8m),全宽38.5m(含风嘴),中心线处梁高
3.5m,顶板厚14mm,钢桥面铺装宽度33m,铺装面积71207.4㎡,铺装厚度设计要求不大于70mm
。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即MQ-17合同段),内容包括:
1、左汊悬索桥主跨段2160米范围内钢桥面铺装的方案设计、科研、施工、监控、交工验
收和缺陷责任期以及规定年限内养护等工作;
2、北岸引桥(含姥桥互通)-(K0+085m)~K5+660m段桥面铺装的科研、施工、交工验
收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计划工期:
1、钢桥面计划建设工期约为9个月,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缺陷责任期为项目交工
验收后2年;养护期为缺陷责任期满后8年。
2、北岸引桥桥面铺装建设工期为9个月,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缺陷责任期为项目
交工验收后2年。
工期具体时间应满足马鞍山大桥总体进度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独立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和施工能力。
(1)技术能力:近15年以来,有1个以上钢桥面铺装科研咨询业绩[ 科研咨询业绩是指
申请人参与该钢桥面铺装课题,在课题研究中排名前两位,课题已在该项目实施完成,且申请
人已履行相应科研合同。],且该钢桥面铺装面积须超过1万㎡;
(2)施工能力:近15年以来,有1个以上钢桥面铺装施工经验,且该钢桥面铺装面积须
超过1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或施工能力。
(1)技术负责单位[ 技术负责单位:具备相应科研咨询业绩及技术能力的科研院校。]
:近15年以来,有1个以上钢桥面铺装科研咨询业绩,且该钢桥面铺装面积须超过1万㎡;
(2)施工单位:近15年以来,有1个以上钢桥面铺装施工经验,且该钢桥面铺装面积须
超过1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牵头人应为技术负责单位。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8 月 22 日至 2012 年 8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 证及上述资料[ 科研院校提供资料可以为盖证明章
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 证。]复印件[ 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
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9 月 11日 14
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14 时 1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伟(经理)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 5884 1605
传 真: (010) 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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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