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垃圾填埋处理场二期覆膜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乐都县城市管理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县垃圾填埋处理场二期覆膜工程由乐都县人民政府以乐府[201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都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与概况: 乐都县垃圾填埋处理场二期覆膜总面积为21452平方米,建设包括膜下粘土保护层、土工膜、膜上保护层、渗沥液导流层、防渗土工布、沼气排放管等。
计划工期: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2年办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2年办的“进青备案手续”。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伟(经理)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 5884 1605
传 真: (010) 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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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