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机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1500万元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75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关于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0]38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5%,国内银行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线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 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十堰至天水联络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十堰市张湾区,与十漫高速公路在茅坪互通相接,经十堰市张湾区、郧县,终点位于十堰市郧县鄂陕交界处的鹰咀岩附近,与在建的福银高速公路十天联络线陕西段相接,路线全长约58.299公里,主要控制点为:茅坪互通、堵河大桥、跨襄渝铁路桥。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4 座,分别为茅坪互通、张湾互通、黄龙互通、鲍峡互通。其中茅坪互通为枢纽互通,连接十漫高速公路。设有1 处鲍峡服 务区,设有1 处张湾养护工区。项目共有隧道34 座。
本工程监理服 务期36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1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含试运行期3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全线监控、通信、收费、照明、供配电、隧道电力监控、通风、消防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 务,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1-1。
表1-1 本项目机电工程监理工作内容表
监理标段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机构
SHJDJL 负责本项目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系统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 务工作 机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具有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 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各一份于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2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4.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10时00分,请在2012年9月 1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携带身 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递交《验证书》原件(原件不需装入投标文件)。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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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