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矿井井下用防爆装载机采购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09-1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纳林河二号矿井防爆装载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1 防爆装载机 2辆 2012年9月25日货到甲方使用现场
2 专用工具 1套/辆 同上
3 备品备件(设备总价的5%) 1批 同上
4 随机技术资料(包括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 4套/辆 同上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投标人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年检正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设备制造商。
2.2投标人投标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的要求,车辆的防爆柴油机动力装置以及整车都通过煤炭行业的有关安全认证,并取得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MA”证书等。
2.3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有良好的销售或使用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来销售或使用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备查),近三年销售业绩不得少于10台套。
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2.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投标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
三、交货期:
2012年9月25日前交货到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现场。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卖方开具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至卖方交货后解除),卖方同时缴纳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卖方交货后返还卖方。
2、设备到场经场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60%,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金额增值税。
3、10%尾款作为质保金,待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五、招标文件的获得:
5.1投标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 1 0 - 5 6 1 3 7 5 7 8。
负责人:史国华1 3 6 8 3 6 5 4 5 4 8 李 波 1 3 5 5 2 0 8 9 0 8 7
电 话:0 1 0 - 5 6 1 3 7 5 7 8
传 真:0 1 0 - 5 6 1 3 7 5 7 8
电子邮箱:
shiguohua_zb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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